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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新聞: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剛提議規則,要求發行者自我監管交易
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於4月7日發布了一項擬議規則,將“根本性改革”所有金融機構的《銀行保密法》(BSA)合規計劃——包括根據《GENIUS法案》被歸類為金融機構的穩定幣發行者——要求它們建立以實際非法金融威脅為核心的風險基礎反洗錢框架,而非僅依賴規定性的文件。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明確將此提案定位為減輕合規負擔:目標是將資源從低風險活動轉向高風險活動,並且執法行動僅針對“重大或系統性失敗”。在新框架下,穩定幣發行者必須圍繞四大核心支柱建立計劃:包括風險評估的內部政策和控制、美國境內的指定BSA合規官、根據公司風險特徵定制的員工培訓,以及對計劃有效性的獨立測試。
2026-04-08 來源:crypto.news

本週來自華盛頓的穩定幣新聞,其影響超越了儲備和贖回 — 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提出了一項擬議規則,將從根本上改革穩定幣發行商和所有美國金融機構處理反洗錢合規的方式,從流於形式的文件檢查轉向基於風險的非法交易自我監管。

摘要
  • FinCEN 於4月7日發布了一項擬議規則,將「根本性改革」所有金融機構(包括根據《GENIUS法案》被歸類為金融機構的穩定幣發行商)的銀行保密法(BSA)合規計畫,要求他們建立基於風險的反洗錢框架,專注於實際的非法金融威脅,而非規範性的文件。
  • 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Scott Bessent)將這項提案明確地定位為降低合規負擔:目標是將資源從低風險活動轉移到高風險活動,執法行動僅限於「重大或系統性失敗」。
  • 在新框架下,穩定幣發行商必須圍繞四大核心支柱建立計畫:包括風險評估在內的內部政策和控制措施、一名常駐美國的指定銀行保密法合規官員、根據公司風險概況量身定制的員工培訓,以及對計畫有效性的獨立測試。

本週與合規團隊最相關的穩定幣新聞並非來自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或貨幣監理局(OCC),而是來自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FinCEN於4月7日提出了一項規則,將重塑所有美國金融機構(包括穩定幣發行商)管理其反洗錢計畫的方式。其核心轉變是:從根據文件和文書工作的數量來衡量合規性,轉變為根據其在識別和阻止非法金融方面的實證有效性來衡量。

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直接闡述了其意圖:「我們的提案恢復了常識,專注於將不法分子排除在金融系統之外,而不是讓美國的銀行深陷於繁文縟節之中。」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主席特拉維斯·希爾(Travis Hill),其機構是共同提案的監管機構,稱其為「可能是國會在《反洗錢法》中設想的最重要的改革。」

為什麼這直接適用於穩定幣發行商

於2025年7月簽署成為法律的《GENIUS法案》,將所有經許可的支付穩定幣發行商歸類為《銀行保密法》下的「金融機構」。這項分類意味著 FinCEN 的提案對它們的適用效力與對銀行的適用效力相同。以前在較輕的合規制度下運營(依賴州貨幣傳輸許可證和最低限度的內部監控)的穩定幣公司,現在必須建立符合銀行級反洗錢標準的計畫。

這並非未來才有的要求。《GENIUS法案》的實施細則必須在2026年7月18日之前最終確定。在此日期之後,任何未建立符合合規計畫的穩定幣發行商都將面臨潛在的執法行動,包括民事處罰、刑事起訴和執照吊銷。

FinCEN 現在要求的四大支柱

根據擬議的框架,每個受涵蓋的金融機構(包括穩定幣發行商)都必須圍繞四個核心組成部分建立其反洗錢計畫。第一:內部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一個文件化的風險評估流程,該流程根據其客戶、產品和地理位置,識別發行商面臨的特定非法金融威脅。第二:一名常駐美國的銀行保密法合規官員,對計畫具有監督權。第三:根據機構實際風險概況量身定制的持續員工培訓。第四:由外部方進行獨立測試,評估計畫是否有效實施 — 其中明確禁止審計師以自己的判斷取代機構基於風險的決定。

該提案還限制了執法的適用情況。FinCEN 表示,通常不會啟動重大的監管行動,除非機構在維護其計畫方面存在「重大或系統性失敗」— 這是一項旨在保護良好運營的計畫免受不構成真正非法金融風險的技術性違規行為影響的標準。

正如 crypto.news 報導,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同時提出了一項長達191頁的穩定幣規則,涵蓋儲備和贖回標準。正如 crypto.news 指出,《GENIUS法案》的執法框架涵蓋了財政部、聯邦準備理事會、貨幣監理局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 其中 FinCEN 和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在制裁和反洗錢監督中扮演核心角色。FinCEN 的提案填補了該法規留下的合規設計空白。

對擬議規則的意見徵詢期為《聯邦公報》發布後60天,在7月18日的監管截止日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