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巴威透過新的反洗錢法規,將加密貨幣公司納入辛巴威儲備銀行 (Reserve Bank of Zimbabwe) 的監管之下。
2026 年第 99 號法定文書將加密貨幣業務納入辛巴威儲備銀行負責金融犯罪控制的部門監管。這些規則要求買賣、轉移或儲存數位資產的公司註冊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 (VASP)。
這個新框架為辛巴威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了正式的法規。它涵蓋了協助客戶存取、轉移、持有或交換數位資產的商業公司。政府在加密貨幣領域經歷多年法律不確定性後引入了這項制度。
2018 年,中央銀行命令銀行停止處理加密相關交易。最新的規則透過建立直接的註冊程序來填補這一空白。加密貨幣公司現在需要在國內市場營運前獲得法律認可。
據一份報告指出,辛巴威希望避免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 的灰名單。該報告將這些規則與反洗錢和金融犯罪合規性聯繫起來。Techzim 將此舉描述為向全球監管機構發出的監管訊息。Techzim 報導稱:「S.I.99 的很大一部分實際上是辛巴威向世界展示其『功課』。」
這些法規對加密貨幣營運商提出了與商業銀行類似的合規要求。數位資產公司必須設立一個合法註冊的國內子公司。該法定文書還規定了每年 500 美元的註冊費。
董事在公司獲得批准之前必須通過背景調查。這些規則要求加密貨幣公司實施「旅行規則」(travel rule)。這項要求使得公司在符合條件的資產轉移期間必須收集和分享交易數據。
該框架著重於金融犯罪控制,而非將加密貨幣視為法定貨幣的採用。Techzim 報導稱,這些規則並未賦予加密貨幣主權背書。辛巴威儲備銀行 (RBZ) 的反洗錢部門將監管新制度下的註冊實體。因此,這些規則將加密貨幣活動與現有的國家金融監控系統連結起來。
該法定文書對數位金融活動採用了技術中立的方法。它指出,單純的去中心化並不能免除營運商的法律責任。能夠更改智能合約的組織符合這些規則下的控制測試。負責資金路由或設定交易費用的公司也符合該合規門檻。
這種方法將一些去中心化金融結構納入監管範圍。它側重於對系統的控制,而不是加密項目使用的標籤。本地金融科技新創公司在新要求下可能會面臨更高的營運成本。
然而,這些規則的支持者表示,明確的指導方針降低了突發監管行動的風險。這項立法現在為辛巴威的加密貨幣業務提供了正式的註冊途徑。它還賦予辛巴威儲備銀行 (RBZ) 對處理數位資產服務的公司進行直接監督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