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爾蘭已推出其首個國家級反洗錢策略,將實施至2030年,其主要數位資產管控措施包括加強對私人錢包轉帳和海外加密貨幣公司的審查。
愛爾蘭財政部週四表示,國家反洗錢策略將協調該國應對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的措施直至2030年。
對於加密貨幣公司而言,該計劃完成了愛爾蘭對歐盟《資金轉移條例》剩餘條款的實施。這些措施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對涉及自託管錢包的轉帳進行加強審查,並在與歐盟以外的加密貨幣業務合作時實施更嚴格的盡職調查。
根據該條例,當受監管提供商參與交易時,轉帳發起人和受益人的資訊必須隨附於交易。所需詳細資訊可包括姓名、分佈式帳本地址、加密帳號和唯一交易識別碼。
往返自託管地址的轉帳仍然允許,儘管處理交易的提供商必須收集雙方的資訊。對於超過1,000歐元的轉帳,公司必須採取措施評估其客戶是否擁有或控制該自託管地址。
接收方提供商還必須建立程序以檢測缺失或不完整的資訊。根據風險情況,它可能會要求進一步的詳細資訊、暫停轉帳、退還資產或拒絕交易。
這些要求適用於受監管的中介機構,而非用於持有資產的軟體或硬體。僅僅透過持有或轉移代幣來控制加密貨幣的個人,並不會因此成為受監管的服務提供商。
愛爾蘭副總理兼財政部長西蒙·哈里斯表示,犯罪集團正在利用新技術、加密資產和複雜的國際金融網絡來隱藏非法所得。
「愛爾蘭不會成為洗錢犯罪所得的安全場所。」哈里斯說。
哈里斯補充說,這項策略將有助於保護該國的經濟和國際聲譽,同時支持監管機構、執法部門和私人公司之間的合作。
愛爾蘭的實施與《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同步進行,該法案為整個歐盟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建立了通用的許可制度。
儘管MiCA允許成員國給予此前已註冊公司長達18個月的時間來過渡到新框架,但愛爾蘭選擇了12個月的過渡期。根據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的說法,愛爾蘭的過渡期於2025年12月30日結束。
因此,現有公司必須在2026年7月歐盟最後的過渡期結束前,取得完整的MiCA授權或停止在愛爾蘭提供受監管服務。持有許可證的公司可以使用在一個成員國頒發的MiCA授權,在整個歐盟境內提供涵蓋的服務,但需遵守該條例的跨境通行程序。
MiCA和資金轉移條例扮演著不同的角色。MiCA控制著加密業務的授權、行為和監督,而資金轉移規則則規定了受監管提供商在轉移資產時必須收集和交換哪些資訊。
政府的最新策略是在一份六月的風險評估之後提出的,該評估將加密資產列為「非常顯著」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正如crypto.news當時報導的,該評估列舉了數位資產詐欺、相關起訴、制裁規避以及不均衡的國際監管,作為愛爾蘭關注的問題。
該評估中引用的愛爾蘭中央銀行數據顯示,截至去年12月,約有10%的人口投資了加密貨幣。該評估還審查了潛在的逃稅和腐敗風險,以及透過監管較少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部分進行的活動。
執法行動已涉及在該國營運的大型服務提供商。2025年11月,愛爾蘭中央銀行對Coinbase Europe處以約2150萬歐元(約合當時的2400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其交易監控系統存在缺陷,且未能及時報告這些缺陷。
隨同六月評估發布的30點實施計劃,將另一項加密貨幣措施分配給愛爾蘭博弈監管局。
到2027年第二季度,該局必須建立一個行業標準,用於接受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作為資金來源。營運商將需要制定盡職調查程序,以檢查與數位資產相關的資金是否來自合法來源。
這項措施旨在處理加密貨幣收益進入受監管博弈服務的環節,而非禁止賭客擁有數位資產。其預計的標準將成為該局對客戶資金和金融犯罪風險檢查的一部分。
根據歐盟的反洗錢條例,額外的歐盟限制將於2027年7月開始實施。該法律禁止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或維護匿名加密帳戶,包括那些旨在透過增強匿名性代幣進一步隱藏交易的帳戶。
當硬體或軟體提供商無法存取或控制資產時,自託管錢包不受帳戶禁令的約束。與此類地址互動的受監管公司仍需遵守轉帳資訊、所有權評估和風險管理要求。
一旦該條例適用,位於法蘭克福的歐盟反洗錢管理局將監督高風險金融實體並協調各國監管機構。各國主管機關將繼續處理大部分直接監管工作,而歐盟管理局將支持在成員國之間實施一致的執法。
此外,歐盟政策制定者預計將在2027年考慮修訂MiCA。近期報導的MiCA審查可能涉及外國穩定幣發行方、代幣化存款、支付工具、去中心化金融以及跨境監管。
對於將資產發送至愛爾蘭或其他受歐盟監管平台的美國公司而言,接收提供商的資訊要求可能會影響轉帳是否能被處理。當所需的發起人或受益人詳細資訊缺失時,歐盟規定允許提供商暫停、退回或拒絕交易。
美國根據《銀行保密法》適用自己的「旅行規則」。根據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規定,受涵蓋的金融機構必須收集、保留並傳輸超過3,000美元的資金轉帳和匯款的指定資訊。
FinCEN在2019年的指南中指出,可轉換虛擬貨幣轉帳可能符合資金匯款的定義,使匯款服務商在達到門檻及其他監管條件時受該規則約束。然而,歐盟框架要求只要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參與,就需遵守轉帳資訊要求,而1,000歐元的門檻則觸發對某些自託管錢包轉帳的額外所有權或控制權檢查。
這兩個系統背後的全球標準來自於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FATF要求受涵蓋的虛擬資產提供商獲取並傳輸發起人及受益人資訊,儘管每個司法管轄區都透過自己的法律來實施這項建議。
今年七月,FATF報告指出,在受調查的143個司法管轄區中,有132個(近93%)尚未將其標準應用於任何符合條件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安排。該組織表示,當個人或法人實體透過行政權、集中的治理權力、升級權限、開發控制或經濟利益行使控制或足夠影響力時,DeFi 便會落入其虛擬資產規則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