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已批准新的審慎監管規定,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從2027年起必須符合資本、風險管理和資訊揭露標準。
根據當地媒體報導,巴西中央銀行已批准一套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SPSAVs)的新審慎要求,使其更接近適用於證券經紀商和分銷商的監管框架。這些規定於7月1日獲得批准,並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作為該國持續實施其加密資產法律框架的一部分。
一旦這些規定生效,提供加密貨幣及其他虛擬資產服務的公司將必須維持最低資本準備金、建立正式的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揭露其財務和營運狀況資訊。巴西央行表示,這些措施旨在強化金融體系並降低客戶和市場的風險。
報導指出,提供加密貨幣經紀、託管和轉帳服務的公司,連同其領導的經濟集團,現在將被歸類為第三類機構。巴西央行表示,這種分類遵循的原則是,承擔類似風險的活動應受到類似的監管標準。
該框架的另一部分引入了分階段過渡到巴西銀行監管結構的機制。報導稱,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在2028年6月30日前被納入第四類(S4)機構,無論其規模大小,這將給予它們額外的時間來遵守完整的審慎要求。
同時,歸類為第五類(S5)的機構(適用於小型金融機構的簡化監管制度)將不再被允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因為巴西央行認為這些活動與較寬鬆的監管標準不符。
這些新要求是過去一年中推出的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延續。2025年11月,巴西央行發布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首批營運規則,確立了涵蓋治理、反洗錢控制、外匯參與和營運要求的標準。
今年稍早,巴西國家貨幣委員會要求加密貨幣平台遵循與傳統金融機構相同的保密規定,包括遵守關於銀行保密的第105號補充法。
最新的審慎框架也遵循了6月份的一項規定,要求尋求授權或續發執照的加密貨幣公司提交由在巴西證券監管機構註冊的專業人士編制的獨立審計報告。
正如之前報導,這些審計將審查反洗錢控制、反恐怖主義融資程序、客戶資產隔離、內部風險管理以及員工合規計畫,然後才會做出執照決策。
監管機構在2026年期間也在其他領域加強了監管。5月,巴西中央銀行禁止受監管的跨境電子外匯提供商使用加密資產來結算國際支付,但仍允許數位資產在受監管的支付系統之外進行交易和轉移。
最近,聯邦檢察官提醒各政黨,由於競選財務規定要求捐贈者身份明確,加密貨幣捐贈在選舉活動中仍然被禁止。